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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制度
2019-07-03 16:01   工会 审核人:

2019年1月18日,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组织召开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并通过《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制度》。中共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于2019年6月13日印发《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制度》通知,成立教职工申诉复议委员会,负责处理教职工申诉工作,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教职工可依法对学校在教学科研、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审、评优评奖、民主管理、进修培训、合法权益等事项未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或者未严格履行合法程序进行申诉理由,请求处理。

学院成立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和法律人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分管工会的院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院工会副主席和人事处负责人担任。教职工申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工会,办公室主任由院工会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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